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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章(上)【身世】
  “点头是什么意思”夜叉王看着胡顺唐,胡顺唐没有说话,夜叉王一把抓住胡顺唐喝道,“我问你,你点头是什么意思你是不是真的冷血了你说话呀”

 胡顺唐也不反抗,只是看着愤怒的夜叉王,一字字道:“夜叉王,我当年遇到你的时候,你说我是个懦弱的人,是个胆小鬼,是个半桶水,还告诉我要得到就有牺牲,那时候我认为你很冷血,但你却认为那是人进步的一种表现,事到如今,你变得越来越像个人,而我则成为了怪物。”夜叉王听到这慢慢松开了胡顺唐,胡顺唐也抬手将他的双手拿开,“我毫无感觉,不害怕,不冲动,不烦恼,在这个时候我脑子中还能正常思考,这是以前我做不到的,你不是希望我这样吗”

 “你这个疯子”夜叉王咬牙骂道,双拳攥紧,手中依然握着匕首。葬青衣开着车,不断从车内后视镜中看着坐在中间的两人,生怕他们因此而打起来,但随后车内的气氛却平静得出奇。坐在副驾驶的莫钦一句话不说,坐在最后的魏玄宇只是抱着胳膊闭眼装睡。

 “直接去棺材镇,我有事去查,还可以暂时把薛先生的尸身藏在老宅里。”胡顺唐对葬青衣吩咐完之后,靠在椅背上竟然呼呼睡去,一侧的夜叉王扭头看着他,不断地保持着深呼吸,不让自己冲动一匕首刺进胡顺唐的口内。

 到棺材镇已经是三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,葬青衣按照胡顺唐的指示把车直接停在老宅门口,一直等到天黑,小镇街头的人逐渐减少之后,这才下车抬着薛甲宏的尸身进屋。进屋之后,胡顺唐打开那口棺材,将薛甲宏的尸体装了进去,又转身到了老宅子的下方去找石灰,全部倾倒在棺材内暂时作为防腐之用,随后也不管其他人,直接去取了当初胡淼拿回来的那本胡家的族谱,在其中翻找着蜂后的名字。

 老宅内的气氛很怪,除了胡顺唐之外,其他人都只是围坐着棺材坐在那一句话不说。曾经觉得老宅森怪异的胡顺唐此时却有一种特别温暖的感觉,拿起那本族谱坐在长凳上的那一刻,胡顺唐猛然间想起了胡淼,想起胡淼给自己做的第一碗咸得要人命的面条,还有货架上那些自己开网店时候卖得很好的小棺材,那些手工艺品上面如今都布了灰尘。

 “办好了没有”夜叉王出现在门口冷冷问,“办好了就赶紧走”

 “我找到了,胡万钦这个名字果然在族谱上面,你来”胡顺唐还未说出那个“看”字,夜叉王已经转身就走,回到外面的铺子中吩咐其他人准备出发。胡顺唐合上族谱,坐在那发着呆,转身出来,给父亲、爷爷、祖爷等上了香,磕了头,这才关上门离开。

 汽车离开了广福镇,在出镇口的时候,夜叉王扭头从后挡风玻璃看着寂静的小镇,带着嘲讽的语气道:“你根本就不属于这里,在这里你就如同一个透明人一样,从回来到离开,没有一个街坊邻居来问问你,这些年去了什么地方,为什么离开,连好奇的眼神都没有。”

 “噢。”胡顺唐淡淡回答,又对葬青衣说,“汽油快没了,加完油之后换莫钦开,直接去成都卧龙公墓,我先睡一会儿。”

 “别睡了,陪我聊聊吧。”夜叉王盯着前方,“我在想,以前我被李朝年搞成那副模样的时候,如果有个人陪我推心置腹的聊聊,也许我不会被那个心智不全残忍至极的连环杀手给控制。”

 “放心,我不会成为第二个夜叉王,我就是我。”胡顺唐没有搭理夜叉王,闭眼沉沉睡去。听到他睡的呼吸声之后,夜叉王不由自主捏紧了自己的子。

 “我说”一直憋着没说话的薛沛建终于还是开口了,已经做好了挨打的准备,“你们要不要去找金铜之巅”

 “要。不过要在办完了这件事之后再去。”原本众人认为睡的胡顺唐开口回答。

 “那你们得抓紧时间,金铜之巅那批人并没有在陕西,而是在浙江。”薛沛建说完紧靠着椅背,将手放在腹部的位置,做好了随时抬手招架的准备。

 “知道。”胡顺唐简单回答,“我问你,你在成都有没有认识的什么医生,最好能验dna的人”

 “没有。”薛沛建摇头,又强调道,“真的没有。”

 “我认识。”夜叉王看着窗外道,“应该说我知道哪儿可以做dna测试,那东西不复杂。”

 “那到了成都之后有劳了。”胡顺唐非常客气地说,夜叉王侧头看着他,后方的魏玄宇伸手过去,轻拍了下夜叉王,示意他不要激动。

 到了卧龙公墓已是凌晨,胡顺唐一人轻车路找到了吴天禄的墓地,用棺材钉砸开,将里面的骨灰盒抱了出来,抱回车上之后,刚开门把骨灰盒放上去,夜叉王就直接抱起来扔还给胡顺唐,冷冷道:“你真是个半桶水,废物羔子,骨灰是无机物,dna是有机物,根本没有办法利用骨灰来验dna,多读点书吧,不是头脑保持冷静就能办成所有的事情,滚回去,把骨灰盒放好。”

 “你不是亲眼见到吴天禄的尸体吗”葬青衣侧身问。

 “亲眼看见就会相信是真的吗”胡顺唐站在车外,捧着骨灰盒,“魔术都是摆在你眼前的障眼法,换在好几年前,我对很多事情都深信不疑,可如今事实告诉我,尸体是可以作假的,给我电话,我要问詹天涯一点事情。”

 莫钦把手机交给胡顺唐,胡顺唐放下骨灰盒,朝着远处走去,走到他觉得连莫钦都听不到的地方之后这才停下来,却没有直接拨给詹天涯,而是拨打了那个“应急号码”电话通了,蜂后的声音从电话中传来:“你终于还是打来了。”

 “是齐风。”胡顺唐拿着电话,看着汽车的方向道,“齐风还杀了薛甲宏。”

 “我知道。”蜂后没有丝毫吃惊,“应该说我一开始就知道。”

 “你为什么不阻止”胡顺唐看着远处,夜叉王从车上走了下来,却没有朝自己这里走来,只是在远处注视着。

 “因为那从道德和法律上来判断,是错误的,但从全局来考虑,是正确的。”蜂后很平静地解释道,“这个回答已经够全面了,你可以继续问下一个问题。”

 “好。”胡顺唐深一口气,好半天才开口,“吴天禄是不是我的亲生父亲”

 “是,但又不算是。”蜂后回答得模棱两可。

 “什么意思”胡顺唐一下捏紧了手机。

 电话那头没了蜂后的声音,很久之后才解释道:“你只有父亲,没有母亲。”

 “什么”胡顺唐觉得有什么东西猛地敲打在了自己的头可有可无,在小时候看见其他的孩子与母亲亲昵时,自己也没有羡慕的念头,甚至没有将这些场景刻画在脑子之中,看过也就忘记了。

 “还有呢”胡顺唐拿着电话继续问,远处的夜叉王靠着车门,依然侧头看着他。

 “你算是默认了很好,咱们继续下一个问题,你从小到大是不是没有受过伤特别是较大的伤,不管是在棺材镇,还是在成都,你被吴天禄带走之后,吴天禄对你虽然很放纵,但绝对不会让你过多的劳动,甚至是运动,对吗”蜂后又问,语气平静得如一丝风都没有的湖面。

 “对”胡顺唐拿着电话点头,“这代表什么”

 “代表你天生就是个怪物,吴天禄如此小心翼翼只是为了不让你自己察觉到自身的怪异。”蜂后继续道,“詹天涯曾经说过,你的学习能力很强,收新知识也很快,超出他的想象,你没有意识到什么,他也没有,但是你从小到大除了很倔强之外,还很笨,应该说你稍微聪明一点都是从盐爷事件开始的,在那之前,你的脑子就是一团浆糊,白痴说不上,但比普通人还要普通。”

 “我不懂你的意思。”胡顺唐有些慌乱了,过去的回忆不断地从眼前闪过,但全都无法拼凑在一起,“你想告诉我什么。”

 “1988年,在中非瓦卡省的一个部族狩猎区内发现了一种植物,这种植物很高大,而且生长在干枯的土地之中,周围没有其他的植物,连生物都没有,过往的动物都避开这种植物,经过那里的时候总会绕开好几百米,最离奇的是,这种植物可以自行迁移,但它不管迁移到什么地方,那处的其它植物都会在半个月之内全部死亡、腐烂。”蜂后说到这里后,开始喝水,听筒中传来很夸张的下咽声,“后来有植物学家开始对这种东西进行观察,发现这种植物开始很矮小,和野草差不多,就算你仔细观察都不容易找到它,它还是萌芽状态时很难存活,几乎什么环境都无法适应,但这种东西却天生具备一种模仿能力,模仿其他植物和动物,让自己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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